关于推荐参评浙江大学毕业生“公毅”奖学金评选的通知
根据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《浙江大学毕业生“公毅”奖学金评选工作正式启动》(请点击链接)的通知,决定开展学院毕业生“公毅”奖学金推荐评定工作。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简介
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,引领毕业生心怀“国之大者”,牢固树立“国家所需即是我选”的就业价值观,对优秀就业典型毕业生进行重点表彰,在校内持续营造毕业生“上大舞台、入主战场、成大事业” 就业氛围,加强输送毕业生到重点地区、基层和艰苦行业重点单位、重点岗位建功立业,2022年起学校专门设立毕业生“公毅”奖学金。毕业生“公毅”奖学金评定按照《浙江大学毕业生“公毅”奖学金评选办法》(浙大发〔2022〕12号)(附件1)文件要求执行。
浙江大学毕业生“公毅”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元/人。学校分配学院2个名额。
二、参评对象与条件
1.参评对象:
2021年7月1日(含)至2022年7月1日(不含)间毕业且实际就业的非定向本科生、研究生(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)。
2.参评条件:
实际就业去向为服务国家战略的重点区域、重点领域和重要行业,服务全球公共事务治理和全球重大科研合作、学术创新的重要平台,以及其他校级、院级就业重点引导单位名录中的单位,如部队及国防领域、重点高校及科研院所、党政机关、主流媒体、大健康领域、重要金融机构及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、关键领域、基础性和支柱产业的央企、国企和重要民企等。
三、申请时间及程序
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,填写《浙江大学毕业生“公毅”奖学金推荐表》(附件2,一式两份、双面打印)、《浙江大学毕业生“公毅”奖学金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3),相关材料纸质版请于6月29日17:30前交至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(地址:行政楼200办公室),电子版发送至liyanzhao@zju.edu.cn邮箱。
联系人:赵丽滟,0571-88285051,liyanzhao@zju.edu.cn。
附件:
附件1_浙江大学印发《浙江大学毕业生“公毅”奖学金评选办法》的通知.pdf
工程师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
2022年6月28日